1 目的
为使工作现场的“不要物”及时地、有效地得到处理,使现场环境、工作效率得到改善和提高,从而促进管理不断完善,特制定本程序。
2 适用范围
本程序适用于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生产现场及相关科室“不要物”的处理。
3 定义
3.1不要物——工作现场中报废或一切无使用价值及不再使用的物品。
3.2不要物可分类为:不用物料;不用设备、工具、仪表、计量器具以及不用原材料等。
4 职责划分
4.1计划物资部及7S办公室归口不要物的管理,负责管理和协调各部门不要的申报、判定、审核和处置。
4.1.1计划物资部负责对不用物料和原材料的判定和处置;设备维护部负责对不用设备和工具的判定和处置;生产技术部负责对不用仪表计量器具的判定和处置;
4.2 所有不要物处置意见由责任部门主管领导进行最终批准。
5 工作程序
5.1不要物处理流程:
不要物部门申请→责任部门判定→财务部门审核→责任部门批准→相关部门处置;
5.2明确“不要物”暂时存放区域,计划物资部负责划分及管理各部门不要物存放区域:
5.3日常工作中,各车间、部门可参考“保管场所参考表” (附件1)及时清理 “不要物”,填写“不要物处理清单” (附件2),报计划物资部判定后,将“不要物”置于暂放区,配合“不要物”区域所属部门进行分类和标识。
5.4正常情况下,各相关部门每月一次向计划物资部申报处理“不要物”。由计划物资部判定,并在“不要物处理清单”上填写处理意见,财务部门同意后,报分管领导审核、批准。
5.5每月末(特殊情况除外)由计划物资部汇总“不要物处理清单”一次,于下一月度第一个工作例会上提出并确定“不要物”的处置方案,方案一经批准由责任部门处置。
5.6财务部门对处置回收的资金负责全面管理。
6 支持性文件及表单
6.2附件1:不要物处理清单
7 本办法由7S推行办编制及负责解释。
附件1:不要物处理清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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